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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新石器时代,乌兰浩特境域内就有人类栖息。

  春秋战国时期,为东胡活动之地。

  汉朝初期,隶属幽州刺史部辽东郡,仍为东胡活动地区。

  东汉末年,为鲜卑族活动地域。

  南北朝时期,为室韦活动地区。

  隋唐时期,为霫的活动地区。

  唐总章二年(669年),隶于居延都督府。

  唐元和十五年(820年),隶属于室韦都督府。

  辽朝时期,属上京道泰州金山县。

  金朝时期,为临潢府路泰州辖地,军事上归东北路统军司节制。

  元朝时期,属辽阳行省泰宁路。

  明朝初期,为泰宁卫辖地,隶属大宁都司。

  明永乐四年(1406年),在今乌兰浩特地区增设木答里山卫,旋归该卫所辖,改隶于奴儿干都司。

  清朝时期,科尔沁蒙古部落活动在今乌兰浩特市境。

  清崇德元年(1636年),漠南蒙古统一,十六部四十九蒙古封建主承认后金皇太极为蒙古可汗。清王朝对蒙古地区拆部编旗,科尔沁部因较大而划分为6旗,分左右两翼,每翼3旗,乌兰浩特地区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亦称札萨克图郡王旗,简称札萨克图旗)境内,归该旗领属。

  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札萨克图旗第三代郡王鄂齐尔在今市区内修建家庙,当地群众称“王爷庙”,并把该庙所在地亦称为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区)。

  民国时期,按照民国政府发布的《蒙古待遇条例》规定,盟旗设置及蒙古王公“原有之管辖治理权一律照旧”。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军在王爷庙设置兴安屯垦公署第一垦殖局,该局曾将王爷庙改称“兴安镇”。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3月,在日本侵略者的扶持下,成立了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当时的伪满洲国管辖区域包括辽、吉、黑、热4省和东蒙地区。为了加强对东蒙地区这一蒙古人聚居区的有效统治。日本侵略者就在王爷庙设置兴安省,领兴安南、兴安北、兴安东3个分省(后增设兴安西分省)。同年,兴安镇改称王爷庙街。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0月,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东北实行了划小省份、分而治之的策略,先后将辽、吉、黑、热及东蒙地区划分成14省。同年12月,兴安一省变4省,即撤消兴安省,把四个分省直称为省。兴安南省辖哲里木盟科尔沁六旗和扎赉特旗,省公署初设于郑家屯。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兴安南省公署迁至王爷庙。

  民国三十年(1941年),兴安东、西、南三省合并成立了兴安总省,总省驻地为王爷庙,王爷庙成为日伪统治的中心。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在王爷庙街设兴安总省。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15日,在王爷庙街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和兴安盟政府。同年4月,以上两府撤销,成立王爷庙街公署,归西科前旗领导,并在王爷庙街成立兴安省政府和兴安盟政府。同年8月,王爷庙街公署改为王爷庙街政府,直隶于兴安盟政府。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1日,在王爷庙街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并撤销兴安省政府。同年11月28日,王爷庙街改称“乌兰浩特”(蒙语,汉语意思为红色的城市),并升格为市。[31]

  1949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由乌兰浩特市迁往张家口。

  1953年2月1日,在乌兰浩特市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行政公署。同年5月10日,政务院决定将乌兰浩特市改为内蒙古自治区直辖市,具体领导工作交由东部区行政公署负责。

  1954年4月30日,东部区行政公署撤销,乌兰浩特市由内蒙古自治区直辖改隶属于呼伦贝尔盟。

  1958年8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复乌兰浩特市与科尔沁右翼前旗合并,对外仍称乌兰浩特市。

  1964年7月20日,改为乌兰浩特(镇级),隶属科尔沁右翼前旗。

  1969年8月,乌兰浩特随科尔沁右翼前旗划归吉林省白城地区。

  1979年8月,随科尔沁右翼前旗划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

  1980年7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乌兰浩特市建制,隶属于兴安盟,并被确定为甲级开放城市。

  1980年7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乌兰浩特市建制,隶属于兴安盟,并被确定为甲级开放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