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26年度取用水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纳入取水许可及相关审批手续(取用地下水、地表水、再生水)管理的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来水)年用水量5000m³以上(含5000m³)的用水户。
二、申报要求
(一)填报材料
1.线上填报《年度计划用水申请表》(系统内置表单);
2.近三年用水量汇总表暨用水台账;
3.年度用水计划建议书。
(二)报送途径
通过内蒙古用水计划管理系统线上填报,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mg.gov.cn/?record=istrue)搜索“年度计划用水量核定”即可进入申报页面,具体填报流程详见《内蒙古用水计划管理系统取用水户填报操作手册》(附件1)。
(三)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逾期处理
逾期未申报年度计划用水情况的,将视为无用水需求,年度计划用水核定为“0”。若产生用水行为,将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超计划用水进行相应处罚。
联系人及电话:宋 涛18648203555(微信同步)
高飞飞13664829119(微信同步)
下载链接:附件1:内蒙古用水计划管理系统取用水户填报操作手册.pdf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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