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园区)、各涉农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严格落实水利部关于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的工作部署,切实巩固我市全国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成效,规范农业用水权分配、交易、回购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推动形成“节水有收益、交易有规范、监管有力度”的农业用水权管理新格局,经研究,现将《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分配管理办法》《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交易实施细则》《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分配管理办法.doc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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