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听证会公告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我局决定对内蒙古瑞泰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宗地编号:2022-葛-5#土地闲置的问题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11月10日15:30
二、听证会地点: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机构: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四、听证申请人:内蒙古瑞泰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五、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人员和记录员
听证会主持人:赵爱东(职务: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听证员:张宇峰(职务: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法规与执法监察(1)股负责人),杨静(职务: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人),包金柱(职务: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征收储备整理中心主任),吴翔飞(职务: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负责人)
记录员:关思邈(职务: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职员)
六、听证事项:内蒙古瑞泰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宗地编号:2022-葛-5#土地闲置的调查、认定及处置措施
七、听证内容: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为7359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电子监管号:1522012022B00418),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2023年8月1日之前。该宗地已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已构成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拟对内蒙古瑞泰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置决定:无偿收回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82-2777751
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九、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听证举行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听证举行15日前将《听证会参加申请表》(见附件)、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457963069@qq.com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或拍照。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
听证会参加申请表
(申请参加2026年10月27日15:30听证会)
|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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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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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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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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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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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2.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3.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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