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2026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职能,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依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盟市财政部门开展财政内控有关工作和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内财监〔2026〕614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开展违反有关财务制度违规吃喝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乌兰浩特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9月10日——9月18日。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是市属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分单位,重点对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开展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可延伸或追溯到其他年度。
三、检查对象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取6家预算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具体名单如下:
1.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乌兰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3.乌兰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乌兰浩特市山城路幼儿园
5.乌兰浩特市第四中学
6.乌兰浩特市新川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四、检查内容
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会计报告、违反有关财务制度违规吃喝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财务制度违规吃喝等行为。
国有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财务制度违规吃喝等行为。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82-8299178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股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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