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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征集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来源: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9-0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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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深入排查全市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推动行业乱象整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旅游市场方面

  “黑社、黑导、黑车、黑店”,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强制消费、强迫购物、欺客宰客、擅自转团拼团、敲诈勒索、垄断旅游资源、扰乱景区秩序等问题。

  )文化市场方面

  网吧、KTV、歌舞娱乐、游艺、营业性演出场所存在欺行霸市、非法垄断、收取保护费、涉黄涉赌毒、接纳未成年人、无证经营、操控低俗演出、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问题。

  (三)行业监管与“保护伞”

  文旅体系统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通风报信、违规审批、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其他线索

  其他文化旅游领域存在的欺行霸市、强揽业务、暴力维权、宗族势力干预行业经营、扰乱文旅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等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上述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举报,举报渠道如下:

  (一)现场举报

  乌兰浩特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股

  (二)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482-8299645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信函举报

  举报邮箱:wswltj@163.com

  三、举报要求

  1.倡导举报人实名举报,举报时尽可能提供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图片、视频、凭证等翔实线索及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2.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财产安全,对有效线索将依规核查处理。

  乌兰浩特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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