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5年绩效
自评情况的说明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人大有关审查监督的要求,根据《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乌兰浩特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乌政办发〔2021〕3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绩效自评情况公开。 乌兰浩特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6年2月,乌兰浩特市财政局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开展了2025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各预算部门、单位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逐项自评,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认真梳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产出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并作出后续工作计划。经统计,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73项,其中1项涉密,不予公开。本次公开72项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覆盖财政资金45.13亿元。经部门自行评定打分确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自评等级为“优”的部门整体支出62项;自评等级为“良”的部门整体支出10项;自评等级为“中”的部门整体支出0项;自评等级为“差”的部门整体支出0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4147项,其中6项涉密,不予公开。本次公开4141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财政资金39.95亿元。经单位自行评定打分确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自评等级为“优”的项目支出4004项;自评等级为“良”的项目支出87项;自评等级为“中”的项目支出46项;自评等级为“差”的项目支出4项。
附件:1.乌兰浩特市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统计表
2.乌兰浩特市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统计表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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