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要求,根据兴安盟司法局《关于2026年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的通知》(兴司便笺〔2026〕241号)及乌兰浩特市司法局转发文件工作部署,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结合应急管理执法权责与辖区企业监管实际,完成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动态梳理修订。现将调整完善后的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予以公示。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要求,根据兴安盟司法局《关于2026年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的通知》(兴司便笺〔2026〕241号)及乌兰浩特市司法局转发文件工作部署,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结合应急管理执法权责与辖区企业监管实际,完成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动态梳理修订。现将调整完善后的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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