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落实“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精准监管”工作要求,依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监管职责,梳理形成《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无事不扰”事项清单》,现予以公示。清单内事项,除上级专项部署、投诉举报核查、法定监督检查、风险线索处置等情形外,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入企检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落实“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精准监管”工作要求,依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监管职责,梳理形成《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无事不扰”事项清单》,现予以公示。清单内事项,除上级专项部署、投诉举报核查、法定监督检查、风险线索处置等情形外,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入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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