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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公示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乌兰浩特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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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公示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持续拓展非现场监管覆盖面,根据《兴安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兴署发〔20262号)及《兴安盟司法局关于建立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的通知》(兴司便笺〔2026219号)工作要求,我部门对现有行政检查职权及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

经梳理,我部门不适宜建立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及无事不扰事项清单,故本次无相关清单内容可公示,特此说明。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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