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林草执法中队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执法经费保障不足。(1)现阶段乌市林草执法中队申请的专项经费均统一拨付至农牧业执法大队账户,导致使用资金流程繁琐。(2)2026年林草执法中队办案经费、装备经费等未列入政府年度预算。
二是人员队伍建设问题。乌市林草执法中队核定编制13名,人员全部到位,面对林草执法职能由农牧草原执法-森林公安-盟林草局数次变更,遗留历史问题以及执法方式的变化等原因导致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执法装备短缺。2026全区林草行政执法装备采购资金已拨入乌市林草局,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采购正在筹备。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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