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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优惠政策汇总公示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0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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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困难群体供水、污水、供热价格

优惠政策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我委现行有效政策文件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我市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原三无人员,以下称城市特困人员)在集中供热、居民生活用水及污水处理等方面的价格优惠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供热价格优惠

经市民政局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集中供热取暖费优惠价格为每取暖期23.00元/平方米  

二、供水价格优惠

1、经市民政局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户每年免收12吨水费;

2、经市民政局认定的城市特困人员生活用水价格为每吨1.7元。

三、 污水价格优惠

1、 经市民政局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每吨0.78元;

2、经市民政局认定的城市特困人员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每吨0.60元

四、办理及缴费方式

符合条件的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华能(一热)、蒙能、成泽水务营业厅办理缴费业务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五、说明

本公示所涉优惠对象,均以乌兰浩特市民政局认定的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为准。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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