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乌兰浩特市2026年1-3月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
享受人员名单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5〕2号)及《兴安盟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补贴发放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2026年1-3月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对象为乌兰浩特市2026年1至3月,经逐级核查、审核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享受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2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止。
三、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群众如对公示人员资格、相关信息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现场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据实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详实,原则上提倡实名反映,以便及时核查反馈。
联系单位: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联系电话:0482—8299365
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党政综合大楼4025室
附件:2026年1-3月乌兰浩特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享受人员名单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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