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工作的通知》(办资管函〔2025〕265号),我市被列为全国21个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为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强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分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起至2026年5月2日止。电子邮箱:2694864326@qq.com,通信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都林街20委9组市水利局,邮政编码:137400。
附件:1.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分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2.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3.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4.乌兰浩特市农业用水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2026年4月15日
(联系人:单良,联系电话:1504822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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