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2-12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市直部门、单位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及其他文稿。

  (三)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梳理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四)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五)负责审核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和市直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各类文电办理工作,对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拟制发文件(除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负责对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会议议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或批示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报告督查结果;负责协调办理和督查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对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和市直部门相关绩效目标考核工作。

  (八)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中央和区盟有关方面重大理论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应对措施。

  (九)负责采集、编辑、报送全市重要政务信息,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管理市政府网络信息工作。

  (十)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十一)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十二)负责推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其他相关改革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文电会务室。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机要通信、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章和市政府市长印章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制发运转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决定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内外事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的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国家和区盟召开涉及市政府工作的各类电视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级及市委召开大型会议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筹备期间与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股室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及会议资料归档立卷等工作。

  (二)综合秘书一室。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汇报、决议决定、指示安排、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等文稿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制工作,以及市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综合性材料的牵头组织起草工作;策划组织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内外事活动,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召开的各种综合性会议,负责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会议的记录并整理撰写印制会议纪要;负责推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等改革工作。

  (三)综合秘书二室。负责市政府各战线领导同志讲话汇报、决议决定、指示安排、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等文稿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制工作,以及市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综合性材料的协助配合撰写工作;负责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拟制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的核稿、印制工作;策划组织市政府各战线领导同志有关内外事活动,以及市政府各战线领导同志召开的各种综合性会议,负责做好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记录并整理撰写印制会议纪要。

  (四)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决定事项、移交转办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等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临时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配合市委督查室开展联合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重大专项督查,指导市直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形成高质量督查报告、督查通报;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办理情况报告;承担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和市直部门相关绩效目标考核等工作。

  (五)信息室。负责全市政务信息采集、整理、报送等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中央和区盟有关方面重大理论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应对措施;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盟行署办公室信息科报送政务信息,完成盟行署办公室年度信息考核任务;组织开展政务信息调研和交流工作;负责指导考核全市政务信息报送等工作。

  (六)法律事务室。负责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盟行署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指导市政府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拟制发文件(除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普法宣传等方面工作。

  (七)党务办公室(人事劳资室)。负责办公室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纪检、综治、人事劳资、干部考核晋升、离退休人员管理、考勤纪律与股室卫生检查等工作。

  (八)工会。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工作,做好会费的收取、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安排落实干部职工的福利发放工作;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

  (九)行政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候客室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修缮等工作;负责日常备品的采购、发放、资产登记及出入库管理工作。

  (十)财务室。负责预决算编报和财务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十一)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用车及办公室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做好司机培训、教育、管理等工作;做好车辆调度,保障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日常公务用车需求;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车辆保养、维修、年检和保险工作。

  (十二)外事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区、盟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办理市委、政府交办的及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和市直部门报送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外宾来访接待工作和外事工作;办理市党政领导的对外交往和因公派遣出国(境)团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和邀请外国人来我市访问等有关事宜和外国、港澳新闻机构及记者来我市采访等事宜;负责市委、政府和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党政综合大楼B座

  联系电话:0482-8299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康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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