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经营单位、广大市民游客:
为持续规范乌兰浩特市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诚信、文明、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市文旅体局2026年将持续开展旅游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市场乱象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1. 无证经营: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许可经营旅游业务、无证导游、黑社黑导、私自接团带团等行为。
2. 不合理低价游:以虚假低价、尾单甩卖等噱头引流,通过强制购物、自费项目牟利。
3. 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强迫、诱导、胁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指定购物、拿回扣、甩团滞留等。
4. 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夸大服务、隐瞒行程、虚构景点、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捆绑收费。
5. 合同与服务违规:不签正规旅游合同、擅自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层层转包、恶意甩团。
二、公开征集线索
市文旅体局将常态化受理旅游行业乱象问题线索。欢迎广大市民、游客、经营者及知情人如实举报,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将对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依规核查办理。
三、线索举报渠道
市民及游客可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乌兰浩特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股电话0482-8299645进行投诉举报。
四、有关要求
1. 各旅游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立即自查自纠、全面整改,严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 市文旅体局将联合多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坚持从严规范、长效治理,全力维护全市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3. 请广大游客理性消费、选择正规渠道、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理性维权,共同维护红城良好旅游形象。
特此告知。
乌兰浩特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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