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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重要事项的公告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3-2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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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人、汽车销售企业:

       为便于广大消费者顺利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内商运字〔2026〕38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于上传图片的要求

 补贴申请所提供的全部图片必须为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图片清晰、内容可辨识。

       二、关于补贴资格券的要求

1. 政策空档期期间补贴申领

(1)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20日(含当日),已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后,直接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领补贴,无需领取补贴资格券。最晚于2026年3月31日前申领补贴。

(2)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20日(含当日),已购买符合条件新车但未取得剩余补贴申请材料的个人消费者,按照“先取得补贴资格券,后申请补贴”形式参与活动,取得资格券无需核销,但需在资格券有效期内(自申领当日起45个自然日,含当日)取得全部申请资料并提交至补贴申请平台。

资格券截图操作如下: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我的”—点击“优惠券”—打开补贴资格券—滑至底端—点击“活动咨询”(显示票券编码),截图上传至其他影像资料。

2. 政策空档期后补贴申领

自2026年1月21日起,采取先获取“补贴资格券”后“申领补贴”的方式参与活动,个人消费者进入云闪付APP,从首页“以旧换新”页面中进入“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页面,选择兴安盟,按需领取1张补贴资格券,在资格券有效期内到兴安盟汽车新车销售企业(经销商)使用云闪付APP支付购车款并核销补贴资格券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资格正式生效。

资格券核验凭证操作如下: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我的”—点击“交易记录”,选择核销资格券的交易记录,截图保存后作为资格券核验凭证上传至其他影像资料。

3.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券申领参照以上“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券申领方式。

       三、补贴申领次数和其他要求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不能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旧车不得转回至申请人名下,参与申领汽车报废或置换更新补贴的新车不得转让。全国以旧换新平台提供相关信息核查比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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