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火灾防控和社会化消防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主管理水平,推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业化、精准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与消防工作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建立乌兰浩特市消防领域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主要从行业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从事与消防监督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宣传培训、智慧消防建设、燃气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监管及新能源新材料应用等相关专业工作或研究的人员中遴选。具体范围为:
(一)建筑类,包含建筑防火、建筑结构、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专业;
(二)消防技术服务类,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专业;
(三)电气防火类,包含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力工程、制冷与空调技术等专业;
(四)危险化学品类,包含城市燃气工程、危化品、化学工程等专业;
(五)智慧消防类,包括物联技术、信息化、电气智能化、大数据等专业;
(六)新能源新材料类,包含电化学储能、高分子材料、储能材料、超导材料等专业;
(七)管理类,包含管理学,与消防救援工作有关的行政法、民法、刑法、消防法以及地方性法规等专业领域。
二、专家条件
(一)热爱消防事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自愿或同意参与乌兰浩特市政府、行业部门组织的火灾防控、专项检查、隐患整治、科普宣传以及消防救援队伍从事的相关消防工作;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本行业领域及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三)具有本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国家注册职业资格;
(四)能够认真、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履行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五)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截止2025年12月31日,享受国务院、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六)遵守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
国家、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新能源新材料应用等新兴行业领域急需的专业人才,市消委办可直接邀请入库。
三、主要任务
消防监督领域专家根据计划参与消防监督工作,主要任务为:
(一)参与政府、行业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出具专家检查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二)参与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的专家团队“体检式”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专项督导等工作;
(三)参与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及验收工作;
(四)参与区域性火灾风险评估论证和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提出解决方案;
(五)参与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复杂或疑难技术问题的重大火灾隐患的专家论证;
(六)参与消防法制宣传培训、消防管理研讨会商、消防监督业务培训,为火灾防控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推荐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专家可自愿报名。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乌兰浩特市消防领域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自荐不需盖章)连同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PDF格式扫描件,于2026年3月8日前发送至市消防救援局邮箱:a3014633860@163.com。
(二)审核。市消防救援局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专家,按照专家条件要求,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择优原则拟定专家库名单。
(三)公示。对拟定的专家库名单通过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wlht.gov.cn/)和乌兰浩特市微分享(微信公众号),同步向社会公示聘任专家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每届任期5年,期满可根据履职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任。
五、专家待遇
专家库成员参加由各行业部门发起的联合检查任务的,由发起单位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专家库成员受其他单位邀请经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派提供技术帮扶后,所需费用由邀请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承担。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纸质申请材料交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乌兰浩特市消防救援局4楼综合组),截止时间:2026年3月8日。联系人:李宏丽,联系方式:15334847389,地址:乌兰浩特市阿尔山街,佐岸尚品小区对面(导航搜索:乌兰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
七、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 《乌兰浩特市消防领域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 近3年曾担任过的各类型评审专家的证书或聘用文件复印件;
3.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发明情况;
4. 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5. 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6. 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乌兰浩特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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