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鸣养殖合作社:
你合作社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政许可已经于2024年3月26日到期。为规范管理、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请你合作社立即停止违法运营,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政许可延续审批。如果不再延续,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野生动物交易、利用等妥善处置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逾期不办理,我局将依法查处。
2026年2月5日
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印发
雀鸣养殖合作社:
你合作社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政许可已经于2024年3月26日到期。为规范管理、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请你合作社立即停止违法运营,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政许可延续审批。如果不再延续,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野生动物交易、利用等妥善处置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逾期不办理,我局将依法查处。
2026年2月5日
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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