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简称“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良好新闻传播秩序,营造清朗健康的舆论环境。现向社会征集相关案件线索。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新闻敲诈和新闻“三假”(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以新闻媒体或记者名义从事敲诈勒索、虚假新闻等行为;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违规从事新闻采编、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非法行为;未经批准设立报刊社、记者站、编辑部、新闻网站及频道,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非法机构。
二、举报投诉须知
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应留下详细地址及手机号码,以便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举报投诉渠道
(一)举报电话:
兴安盟委宣传部 0482-8267606
乌兰浩特市委宣传部 0482-8299049
阿尔山市委宣传部 0482-7122716
扎赉特旗委宣传部 0482-6736242
科右前旗委宣传部 0482-8398061
突泉县委宣传部 0482-5188126
科右中旗委宣传部 0482-4122122
(二)举报电子邮箱:
xamsfk1606@163.com
(三)举报地址:兴安盟党政办公大楼1606室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提供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请举报人告知详细联系方式,以便于及时沟通详细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权益和隐私。
中共兴安盟委宣传部
兴安盟公安局
兴安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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