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兴人才办发〔2023〕29号)和乌兰浩特市引进人才计划,现将领取《兴安盟2025年事业单位春季专项人才引进(乌兰浩特市岗位)评估通知单》(以下简称《评估通知单》)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评估通知单》对象
报考乌兰浩特市人才引进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二、领取《评估通知单》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11:3014:30-17:00;2025年6月13日9:00-11:3014:30-17:00;评估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评估通知单》。
2.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至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7室(乌兰哈达镇关店村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楼)。
三、评估形式
1.评估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参考《评估通知单》;教育系统应聘人员面试采用讲课和说课的形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
2.笔试、面试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评估总成绩
应聘人员评估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评估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评估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所有应聘人员评估总成绩将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wlht.gov.cn/)上公布。
五、咨询电话
0482-8299687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