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兴安盟委书记苏和到乌兰浩特市,现场调研督导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和河湖“清四乱”工作。
苏和先后来到乌兰浩特市绿色产业园、乌兰哈达镇洮儿河东岸,实地踏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与有关部门和乌兰浩特市相关负责同志现场会商整改工作,研究长效治理措施。
苏和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深刻揭示了我盟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肃认真对待督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反馈的突出问题,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整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大河湖常态化巡查监管力度,多措并举加强水域岸线环境治理和水源地生态保护,持续推进“清四乱”工作,着力提高水资源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盟领导杨冀鹏、谷利民和盟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