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财会〔2023〕2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乌兰浩特市财政局于2024年8月19日-8月30日开展了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反馈,对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许可证书的“无证经营”企业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具体名单如下:
1.乌兰浩特市尔广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2.乌兰浩特市英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整治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行为,督促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及时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检查结果
经现场检查,2家企业均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未取得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从事代理记账服务,开具代理记账发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304080208代理记账),存在“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的行为,违反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规定。
四、处理处罚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第98号)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在 2024 年 9 月 23 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