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盟委委员、市委书记杨冀鹏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5)》(审议稿)等相关事宜。市领导马书刚、关峰、佐岩、李英坤、王国安、张晶晶、王海江出席会议,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关于加快推动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水农〔2023〕107号)文件要求,我市在农村供水现状基础上,综合考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群众用水需求,编制了《乌兰浩特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5)》(审议稿)。会议决定,一是原则通过《乌兰浩特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5)》。二是由市水利局牵头,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印发实施。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工作,强化建筑垃圾日常监管,保护和改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乌兰浩特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审议稿)。会议决定,一是原则通过《乌兰浩特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二是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依法依规抓好建筑垃圾市场准入、运输、管理、执法等工作,切实提升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