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乌兰浩特市召开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宇主持会议并讲话,乌兰浩特市领导马书刚、关峰、佐岩、王国安、张晶晶、王海江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乌兰浩特市政府与内蒙古交通集团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意向协议》相关事宜。会议指出,为推进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福祉,市政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前提下,与自治区交通集团开展地企合作。依据盟行署及市委相关协议、会议精神,计划由自治区交通集团实施札萨克图街跨洮儿河大桥项目。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通过《乌兰浩特市政府与内蒙古交通集团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二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对接内蒙古交通集团,尽早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加快项目落地开工进度,切实做好项目合作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