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职转办发〔2022〕3号)和《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兴署办发〔2022〕92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明晰我市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经市政府研究,现将《乌兰浩特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16日
索引号 | 11152201011635490U/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乌政发〔2022〕74号 |
成文日期 | 2022-12-16 08:58: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职转办发〔2022〕3号)和《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兴署办发〔2022〕92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明晰我市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经市政府研究,现将《乌兰浩特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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