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乌兰浩特市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乌兰浩特市“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3日
乌兰浩特市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署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打造“蒙速办”政务服务品牌为抓手,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聚焦高频事项,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将企业群众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次受理、一次联办、一次办成、一窗发证”闭环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全力打造“蒙速办·一次办”品牌。2021年6月底前,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业务量较大的103件事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事项清单。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103项“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开展“一次办”工作。(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统一办事流程。严格按照自治区公布的“一次办”事项办理环节、流程开展工作,不得增加任何环节。(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三)统一办事指南。严格按照自治区组织编制的103项“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如办事指南中所列材料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向市政务服务局书面反映,由市政务服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四)统一设置线下综合窗口。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统一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全面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内部流转代办,统一窗口出件”。各相关审批部门应按照统一的办事指南,提供申请表格及样表。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窗口使用统一标识,由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确定。鼓励将“一次办”延伸到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对办理结果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等方式“一次送达”。(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五)统一设置线上专栏。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和“蒙速办”移动端设置线上“一次办”专栏,提供办事指南查询、申请表格下载等服务,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一体化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线上办理模式。同时,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六)统一组建专业队伍。“一次办”事项办理实行专人全流程跟踪服务。政务服务部门组建专业队伍,负责咨询导办、收件与受理、代办帮办、资料流转、协调对接、发证领证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一次办”窗口初步安排10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一次办”窗口工作人员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尽可能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局统一管理。窗口工作人员数量可根据办件量进行动态调整。(市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七)统一组织人员培训。专业队伍组建完成后,由政务服务局负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各相关审批部门业务人员按照统一的办事标准对“一次办”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
(八)及时开展“一次办”工作。在完成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后,及时启动“一次办”工作。(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蒙速办·一次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市财政部门要将开展“一次办”所需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给予充足经费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紧盯任务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牵头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并将相关进展每月20日前将进展情况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白治宇,联系电话:8288141,18704809725,邮箱:wlhtfgfb@163.com。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蒙速办·一次办”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政务服务局要制定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四)及时推广经验。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总结典型案例,并将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务服务局将对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五)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
“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清单
1.我要开办食品生产企业
2.我要开烟酒专卖店
3.我要建养殖场
4.我要开医疗器械店(第三类医疗器械)
5.我要开农药店
6.我要开药店
7.我要开网吧
8.我要开小餐馆(50平方米以下)
9.我要开超市
10.我要开汽车维修部
11.我要开理发店
12.我要开饮品店
13.我要开服装店
14.我要开洗车行
15.我要开文体用品店
16.我要开建材五金销售店(不含危险化学品)
17.我要开广告公司
18.我要开水果店
19.我要开家政公司
20.我要开手机专卖店
21.我要开室内装修店
22.我要开皮鞋修护店
23.我要开乐器专卖店
24.我要开电动车专卖店
25.我要开推拿馆
26.我要开电影院
27.我要开诊所
28.我要开物业公司
29.我要开奶食品店
30.我要开眼镜店
31.我要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32.我要开家庭农牧场
33.我要办理企业用电报装
34.我要办理企业用水报装
35.我要开民宿(含餐饮)
36.我要开宾馆
37.我要经营足浴、洗浴场所
38.我要开干洗店
39.我要开书店
40.我要开日用化妆品店
41.我要开画廊
42.我要开茶楼
43.我要开熟食店
44.我要开琴行
45.我要开宠物店
46.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转入)
47.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转出)
48.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城镇居民转入)
49.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城镇居民转出)
50.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城乡居民转入)
51.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城乡居民转出)
52.我要办新生儿出生事项
53.我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税
54.我要从事网络销售食品
55.我要办理新车上牌
56.我要申请临时救助资金
57.我要开花店
58.我要开打字复印店
59.我要开便利店
60.我要开电脑维修店
61.我要开育婴店
62.我要开家具店
63.我要开玩具店
64.我要开旅行社
65.我要开照相馆
66.我要开二手车行
67.我要开房产中介机构
68.我要办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69.我要办公积金贷款
70.我要办残疾人证
71.我要开婚庆礼仪服务中心
72.我要开兽药店
73.我要开宠物医院
74.我要办理医师执业注册
75.我要经营货物运输
76.我要开母婴护理中心
77.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78.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79.我要办理不动产权证(新建商品房交易)
80.我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二手房交易)
81.我要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82.我要开农资经营店
83.我要办理企业用气报装
84.我要开粮食收购站
85.我要开废品回收店
86.我要开社区卫生服务站
87.我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
困难家庭)
88.我要开面馆
89.我要开印刷企业(不含出版物类)
90.我要开办燃气销售网点
91.我要开养老院
92.我要开表演机构
93.我要生产经营食用菌菌种
94.我要办会计代理记账机构
95.我要开美容院
96.我要开健身馆
97.我要开游泳馆
98.我要开电玩城
99.我要开生鲜乳收购站
100.我要开畜禽养殖场(不含野生动物)
101.我要开木材加工厂
102.我要办理新生入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03.我要开干果店
乌兰浩特市“蒙速办·帮您办”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署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打造“蒙速办·帮您办”政务服务品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根据申请人需求,分环节、分阶段提供部分或全程代办帮办服务,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审批耗时长、申请人“跑多头”“跑多次”等问题。
(二)坚持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由企业和群众承担的费用外,政务服务部门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免费提供代办帮办服务。申请人自愿委托、自主选择代办帮办服务。
(三)坚持联动高效。建立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实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告知承诺、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高效服务申请人。
(四)坚持依法合规。市政务服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压实责任、督导落实代办帮办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市政务服务局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代办帮办。
三、工作目标
2021年5月底前,完成设立“帮您办”窗口和网上专栏,组建专业代办帮办队伍,细化代办帮办服务范围、职责及流程,公布代办帮办事项清单。2021年7月底前,建成盟市两级联动的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体系,融入全区“纵向三级联动、横向部门协作”的投资项目代办帮办工作格局,实现由“企业跑”变“政府跑”。
四、主要任务
(一)确定服务范围。在全市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打造“蒙速办·帮您办”政务服务品牌。代办帮办项目包括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类、国家鼓励类等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梳理公布事项。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则,参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制定公布的《“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参考目录》,涉及政务服务部门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制定公布本部门“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报送市政务服务局,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三)组建专业队伍。结合实际,初步安排5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可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工作人员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尽可能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局统一管理。代办员主要负责为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级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至少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参与项目审批洽谈、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共同做好代办帮办工作。(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分工配合,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四)拓展服务方式。代办帮办服务实行“分级办理、上下联动、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市政务服务大厅、各镇街便民服务分厅、各政务服务专业分厅设立“帮您办”窗口,线上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设“帮您办”专栏,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和领办等免费服务。(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五)规范业务流程。参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制定的“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流程图,细化制定公布流程图。申请人自愿向政务服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代办帮办事项需求,提交项目基本信息。政务服务部门安排专人与申请人沟通接洽,核实相关情况,签订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制定代办帮办方案,编制项目申报计划,指导申请人按序申报,统筹压减办理时间,协调部门并联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归档返还材料,回访评估评价。符合终止代办帮办条件的,签订《终止单》终止代办帮办。(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六)统筹协调办理。各部门严格执行我市制定的“会商会审”工作机制,由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人防)、生态环境、林草、水利、消防等相关部门配合,围绕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等不同阶段的审批事项,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告知,推动部门开展并联审批。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指导申请人同步准备申报资料,协助办理“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快捷服务,提高投资项目的整体审批效率。(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七)强化监督考评。建立代办帮办服务评价制度,主动接受申请人监督评价。利用全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工作评估评价,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考核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适时参与代办帮办项目推进,及时协调各部门联动审批,督促审批事项按时限办结。市财政部门要将开展“蒙速办·帮您办”所需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给予充足经费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紧盯任务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部门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配合市政务服务部门加快推进“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将相关情况每月20前报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白治宇,联系电话:8288141,18704809725,邮箱:wlhtfgfb@163.com。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纳入年度各镇街、市直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市政务服务局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总结典型案例,并将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务服务局将对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通报和复制推广。市政务服务局要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提高代办帮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不断加大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大厅、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创新动画、漫画手册等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升政策的社会知晓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