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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22 08:50
特困人员申请服务指南
特困人员申请标准: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责任单位:乌兰浩特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0482-829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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