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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警察协会成立!

来源:平安乌兰浩特

  为促进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民辅警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及合法权益,促进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和公益事业发展,10月12日,乌兰浩特市警察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特别邀请兴安盟警察协会副会长、盟公安局政治部二级高级警长托雅,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副局长田嘉参加。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理事、监事候选人,全体会员代表及民辅警代表参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乌兰浩特市警察协会章程》《乌兰浩特市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乌兰浩特市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组成人员。

  会议指出乌兰浩特市警察协会的成立,有力助推全市公安事业突破新的增长极、焕发新的生命力。今后要以警察协会为平台,凝聚警心、汇聚合力,切实把警协打造成助推公安事业发展的服务平台,打造成有朝气、有温度、有活力的“警察之家”,共同推动公安工作发展。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协会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警察协会具有人民警察和社会组织双重属性,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警察协会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警察协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助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部党委《意见》,坚持党委领导不动摇、坚持围绕中心不偏离、坚持工作到位不越位,按照“团结、爱国、文明、和谐、服务”的宗旨,始终把警协工作纳入全市公安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推进三要坚持重点创新突破,更好地发挥警察协会优势作用。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推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强公安理论调研,切实发挥好新时代公安理论研究的阵地作用,为加快形成新质公安战斗力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进一步加强警营人文关怀,把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工作做实做细四要坚持依法从严治协,提升协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在市局党委领导下,严格遵守《章程》和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协会办事机构、配齐人员,健全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提升队伍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确保协会稳定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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