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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对盟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00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0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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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管理公司备案信息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共享单车满足了广大市民低碳、绿色出行需求的同时,也有乱停乱放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出行环境。目前,我市从以下三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强化企业自律。要求运营企业积极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共享单车管理,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线上及线下专职管理和运维人员(含调运车驾驶员和搬运人员);完善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安全维修、清洁保养、报废回收等制度;要加大日常保洁力度,确保共享单车干净整洁,不得影响市容市貌。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运营企业及时规范摆放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可进行暂扣和处罚。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将共享单车停放至指定地点,养成良好的骑行习惯;运营企业负责制作手机提示功能,指导骑行人规范操作,实现共享单车有序停放。

下一步我市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彻底解决城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实现“单车摆放更加规范、道路通行更加畅通、市民出行更加便利”的工作目标。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4年6月20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马书刚

名:王欣然

话:1864823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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