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治雨季城市积水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乌兰浩特市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4〕106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2024年排水防涝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到位。完善我市建成区内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内加强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
二是加强设施维护。开展汛期前清淤工作,启动城区277.843公里雨水管网,150公里污水管网、6994座雨水井、4031座污水井、7505个水篦子、3座排洪渠(丝绸路排洪渠、七中小桥排洪渠、五一路排洪渠)、2座沉沙池(五一路沉沙池、爱国路沉沙池)的清掏清理工作,切实保障汛期期间城市排水通畅,防止内涝发生。
三是积极落实项目。实施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排水防涝体系建设、2024年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改造3个项目。主要是针对全市积水路段进行改造,消除城市安全隐患,推动我市海绵城市的建设。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将持续推动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设施维护、实施排水防涝项目等措施,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4年6月20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马书刚
承 办 人 姓 名:迟诚
承 办 人 电 话:1760485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