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规定,根据崔丽颖提出的设置乌兰浩特颖懿口腔门诊部的申请,经卫健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验收,已基本达到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经市卫健委医疗机构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设立乌兰浩特颖懿口腔门诊部。现予网上公示七天。举报电话:8288100。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乌兰浩特颖懿口腔门诊部
法人:崔丽颖
类别:口腔门诊部
经营性质: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私人
牙椅:牙椅4台
诊疗科目: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大部分诊治工作。
服务对象:社会
执业地点:乌兰浩特市胜利街道盛世新城小区2期9楼7号商业
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主治医师1人,执业医师1人,护士3人。
设备及制度:基本设备和已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诊疗器具齐全。相关制度操作规程齐全。
面积:327平方米
资金:50万
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