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乌兰浩特市是否有高校毕业生生源地生活补贴的相关政策?

来源:乌兰浩特市 发布时间:2024-09-27 15:38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一、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 1年以上的离校 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创步指午股贴。

四、职业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如您还有其他需求,可拨打乌市就业中心电话:8222703.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