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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浩特市 发布时间:2024-09-20 14:59
乌兰浩特市生育医疗费用是限额支付,支付标准为:产前检查150元(申领生育津贴时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正常产800元、难产1000元、剖腹产2000元(医院直接结算);计划生育手术费实行限额支付(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对于超限额部分不予支付,限额以下据实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支付限额为: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100元、流产术200元、引产术300元、绝育及复通手术500元。业务电话0482-821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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