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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16:41
现将乌兰浩特市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地址:乌兰浩特市党政综合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482-8299560,12317
电子邮箱:czjnmg@126.com
附件:乌财农【2024】5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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