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管局
餐饮服务风险分级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科学有效实施精准监管,我局开展餐饮服务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信用风险分级评定
我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风险分统管理办法(试行)》。对1431家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完成了风险分级评定,其中:A级801家、B级191家、C级224家,D级217家,评定率达到了100%。
二、评定结果运用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实现对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2次日常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3次日常监督检查,每四个月至少进行1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4次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