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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7-2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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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乡建发〔2024〕392 号)文件精神兴安盟农牧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4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农牧发〔2024〕359号)有关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升我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4年,我市围绕粮油保供任务开展培育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72,项目资金50.8万元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按照兴安盟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体安排,根据乡村人才振兴需求和现代农牧业发展进程,我市以培育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为主,精准遴选培育对象,主要以专业种养加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企业、及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伍军人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重点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牧业劳动者,提高技术技能水平。

培育对象当年不能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二)优选培育机构。市农牧和科技局为责任主体负责全市培育工作,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培训机构选定、培训方案审批、资金使用等。培训机构在市农牧和科技局的监管指导下开展需求调研、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和延伸服务等工作。

培育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三)科学组织培训。围绕今年项目任务,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充实完善相关课程设置。根据培训层次、类型和农民教育培 训的特点及规律,优化理论教学、实习实训、现场观摩、交 流互访、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等培训方式。充分利用“云上智农”等农民教育培训平台灵活开展线上培训,综合考虑农民培训特点,组织成本等因素,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 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强调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

(四)开展专项行动。

1、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我市作为玉米、 水稻、大豆等重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旗县,要因地制宜、按需设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为对象,围绕全产业链技能,强化急需、短板技能培训。

2、农牧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我市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牧民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2-5个班,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 培训结合开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推广通用语言文字、农牧业知识科普、农村牧区移风易俗、农耕草原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内容作为重点,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的相关培训,提高农牧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并及时将培训班签到表等相关信息上传到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举办培训的嘎查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已纳入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任务,我市要高度重视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本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要求,明确本地重点产业及目标任务、培育类型及对象数量、补助标准、资金管理与使用、培训机构和本级实训基地认定及监管保障措施等。

(二)强化体系建设。农广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和联系基层的优势,积极承担应急性培训任务。各级农牧部门要积极争取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与学历教育贯通试点,探索建立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学时转换机制,支持农牧民提升学历水平。鼓励引导科研院所为培育对象提供训后长期技术服务。

三)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素质农牧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 全过程的支出。主要包括需求调研、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教务管理、跟踪服务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活动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主要包括:一是培训需求调研、学员遴选及培训宣传、考核、监督管理等支出。用于培育对象的摸底调研、遴选学员以及对培育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建档立案、宣传报道、工作考评等费用支出。二是培训及实训支出。主要包括学员学习用品费、教材费、学员食宿及交通费(车辆租赁费),教师及管理人员差旅费、教学(实训)耗材费(防护服及用品、工具、材料、小型实验器材等)、场租费、宣传费、实训基地补偿费以及后续指导费和培训管理服务费 等相关支出;三是参观交流支出。主要包括交通费(车辆租赁费)、食宿费、参观场地补偿费、学员参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相关支出;四是聘请师资支出。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实训、参观考察所聘师资讲课费(课时费)。培训机构外聘教师讲课费参照《兴安盟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兴财行〔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五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培训指导支出。主要包括在线教学课程制作、指导服务视频及软件开发、培训机构用于咨询、接收、上传、发布有关信息的网络、通信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六是业务培训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及教师参加自治区及国家项目管理部门举办业务培训班的交通差旅费等。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有关问题需参照财政相关文件执行。

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牧民个人。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资金不得用于弥补单位工作经费、修建楼堂馆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以及与培育农牧民无关的工作支出。

(四夯实基础支撑。要全力提升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强化管理人员配置和培训。强化培育课程建设,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组织开发综合素养课,因地制宜开设专业技能课,按需设置能力拓展课。组织开发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由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承担。

(五)加强培育管理加强培育需求调研,并将培育需求调研纳入培训满意度调查表,为制定培育计划、开展培育工作打好基础。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在项目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按要求将相关信息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

(六)抓好培训组织培训机构在培育工作启动前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向乌市项目主管部门提交办班行管计划信息,待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培训学员信息的录入工作。按照国家农民培育培训规范和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根据不同培训对象需要,有针对性的精准设置课程,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期间,项目主管部门要派人到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后要填写《培训现场核查表》(附件)。各培训班要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加强学员与学员之间、学员与教师之间、学员与培训管理部门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七)强化全过程管理。市农牧和科技局要切实加强对培育全过程监管,要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发现学员年龄不符合要求、混合办班、培训质量效果不佳等问题,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要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培训信息上传系统,开展培育全过程管理。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等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八)注重总结宣传。我市要遴选和推介一批致富带富的高素质农民典 型代表,营造良好氛围。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兴安农牧微讯等平台进行推介宣传。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时报送先进典型等信息。及时报送培育工作简报、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积极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每个培训班至少要有1篇宣传信息。

其他事宜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择优推荐有志中青年农民积极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给他们创造未来发展空间,完成乌兰浩特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遴选学员具体要求如下:

)具有乌兰浩特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常年居住在本市的农民;

)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有学习意愿,文化程度高,示范带动能力强者优先录取;

)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传染病等疾病人群不宜参加本次培训);

)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高素质农民培 育(参加2024年度的除外)。报名时需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家庭住址、产业规模及种类、联系电话等信息。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行全免费培育,有关培育资料、服装、食宿、师资、实训等费用全部享受国家补贴,一律免费。

)报名方式:乡镇嘎查村推荐、往届学员推荐、自主报名等多渠道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录入高素质农民预备学员库,统一审核后择优录取。

请各镇、农业园区、涉农办事处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调训学员推荐工作联络员报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人: 刘艳秋

联系电话:18848096666

附件:1.2024年各乡镇遴选推荐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任务分解表

2.2024年农牧民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分配表

3.培训现场核查表

 

附件1

2024年各乡镇遴选推荐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培训任务(人)

1

乌兰哈达镇

  20

2

义勒力特镇

20

3

葛根庙镇

  10

4

斯力很农业园区管委会

  15

5

太本站镇

  5

6

新城街道办事处

2

共计

72

 

附件2

2024年农牧民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分配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培训任务(人)

1

乌兰哈达镇三合村

30

2

义勒力特镇幸福嘎查

30

3

葛根庙镇阿古营子嘎查

30

4

斯力很农业园区管委会新民村

30

5

太本站镇建设村

15

共计

135

备注:农牧民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

附件3

培训现场核查表

核 查 单 位

培 训 旗 县

培训机构

培 训 类 型

办 班 地 点

培训班名称

办班起止时间

                        

核 查 时 间

核实学员人数

 

核 查 情 况

核查人员签字

培训机构

人员签字(日期)

    

      

注:1.此表一式两份,由核查机构、培训机构分别存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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