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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乌兰浩特孙颐中医内科诊所的公示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8-1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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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乌兰浩特孙颐中医内科诊所法人孙颐个人原因不再继续经营该诊所,故法人孙颐提出申请注销该诊所。经市卫健委医疗机构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注销。并予网上公示七天。具体内容如下:

  机构名称:乌兰浩特孙颐中医内科诊所

  法人孙颐

  执业地点:乌兰浩特市兴安街道兴安盟法院对过3-15-147-6)

  类别:诊所

  诊疗科目:中医内科

  号:152201PDY01156017D2182

  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

  20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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