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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文字解读:《乌兰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0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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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应对能力,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修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兴安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乌兰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包括八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组织指挥机构、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明确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第三部分为预测与预警。对监测、会商、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调整与解除作出了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对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信息公开、应急响应终止、总结评估进行了明确,对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出了总体要求,并对分级响应措施进行细化。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应急响应人力资源、经费、沟通、安全等保障工作的职责任务分工。

  第六部分为预案管理。明确了宣传引导、培训演练、预案修订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为责任追究。明确了对重污染天气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追责。

  四、《应急预案》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

  本次修订提高了启动预警门槛标准,黄色预警标准由“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标准由“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标准由“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同时,预警信息发布时间从提前24小时发布调整为48小时,为各部门启动应急响应提供充足准备时间,确保在重污染过程来临前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二)规范了应急响应措施

  1.补充了“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需采取的健康防护、倡议性污染减排以及强制性管控措施。

  2.补充了差异化分级措施要求,提出“落实差异化分级应急措施。对达到环保绩效A级标准的企业,原则上不强制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对达到环保绩效B级标准的企业,减少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对污染治理水平低的工业企业,加大停产或限产措施力度,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在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进一步采取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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