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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兰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乌兰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7-2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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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盟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9日至12月15日,盟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对乌兰浩特市工信局党组进行专项巡察。2024年2月29日,盟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向市工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差距,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4个)。

  (一)党组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乌兰浩特市工信局制定的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未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2021年、2022年,未按规定每月检查一次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若干规定》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年初以来,共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4次;二是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2024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总结当中;三是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问题,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季度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问题;四是针对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到现场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安委办工作部署有差距。2023年2月未按照市安委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应检查企业126家,实际检查36家;2023年5月未按照市安委办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倒查机制,开展媒体宣传。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部署“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2024年两会期间组建2个检查组,开展全领域、全覆盖排查工作,共排查企业91家,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严格按照各级安委办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已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倒查追责制度。年初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分享等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4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5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均无行政执法证。

  整改情况:一是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民爆企业,由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监督检查,年初以来,对民爆企业开展安全检查6次,发现隐患6项,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除民爆行业以外,只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职责的企业,采取部门日常管理和与监管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年初以来,开展日常检查企业共198家次,联合检查9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不足。2016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市政府申请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将安全生产经费列入局机关经费预算,用于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手册、印刷、差旅等支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不严,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方面的问题(3个)

  (五)“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不到位。2022年6月以来未督促指导全市工业领域4场大型会展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若干规定》,强化管行业必管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全体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二是针对工业领域大型会展,成立安全工作小组,深入现场指导督促安全工作。五一期间,我局在乌兰牧骑宫组织举办“五一黄金周”车展,针对此次车展已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深入现场指导安全工作,保障车展安全高质量举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安全生产制度机制不健全。2016年以来未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未与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和协查机制;未与应急管理局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管理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公开网公布《乌兰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的通知》,如实准确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二是与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制定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的协查机制,与应急管理局制定了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互联互动,积极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不够有力。2022年以来对盟安兴民爆公司执法检查38次,“零立案”“零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民爆行业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每月至少到民爆企业开展1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年初以来,共检查民爆企业6次,发现隐患6项,已全部整改完成,无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检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条例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有不足,整改实效不明显方面的问题(1个)

  (八)督促反馈问题整改不力。乌兰浩特市工信局对盟安委办2023年5月反馈乌兰浩特市喜达屋宾馆存在8个问题整改跟踪问效不力,至11月11日该企业仍未完成整改;对市安委办于2023年7月28日反馈金岛超市存在20项问题隐患督办不力,至11月10日仍有4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8日,喜达屋宾馆提交整改报告。2023年11月27日,我局安全生产和盐业股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确认整改彻底完成;二是2024年3月8日,金岛超市提交整改报告。2024年4月16日,我局请示安委办,联合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金岛超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认整改彻底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力,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有待提升方面的问题(1个)

  (九)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2023年5月15日对乌兰浩特市钢铁有限公司提出“对厂区内煤气管道及生产车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改意见,至11月底未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以来,已组织安全生产和盐业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4次,提升安全生产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2024年4月12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在肩》和《警钟丨思想防线失守逐步滑向深渊》警示教育片,从反面典型案例中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格工作纪律,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率;三是2024年3月,乌兰浩特市钢铁有限公司对厂内煤气管道及生产车间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共查出问题10项,已全部整改完毕,2024年4月2日提交整改报告。2024年4月23日,完成对乌钢的复检工作,确认整改彻底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82-8099202;邮箱wlhtsgxj@163.com。

  中共乌兰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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