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案例名称 |
关于对诚信典型个人实施信用奖励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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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部门 |
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
奖惩对象 |
兴安盟华运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办理事项 |
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 |
办事依据 |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
奖惩措施 |
容缺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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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述 |
兴安盟华运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6月25日到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窗口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由于携带材料不全,缺少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官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核查兴安盟华运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及法人信用良好,经工作人员指导该企业法人在窗口签署拟购置运输车辆信用承诺书,企业承诺在180天内购置货运车辆,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后续工作人员帮助其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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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效 |
实行“容缺受理”机制,提高了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用最少的时间、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用最少的成本办成更多的事。“容缺受理”服务提高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容缺审批+承诺制”工作机制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切实体会到政务服务的“加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