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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体检考察的通知

来源: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7-1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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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4年上半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和考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是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具体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体检地点为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于早6:00在乌市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大厅集合,体检费自理。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日清淡饮食、忌酒,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检查前禁食8-12小时。

  2、采血及做上腹部彩超检查需空腹,采血后请用力压迫棉球5分钟,以防皮下出血。

  3、女性体检前一天清水清洗外阴,体检当日取尿标本时接中段尿。

  4、女性月经期不做尿检(经净3—5日后再做),应提前与医护人员说明。

  5、怀孕期间不应作放射线(胸片)检查,应提前与医护人员说明。

  6、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散光等)的体检人员不得佩戴隐形眼镜,需要带能把视力矫正到最佳的框架眼镜。

  7、体检当天不宜穿连衣裙、丝袜及带有金属纽扣的文胸、衣服,女生最好穿一条净版背心。

  8、体检完成以后请将体检通知单及体检表交回二楼体检中心服务台。

  9、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招聘资格。

  10、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安排

  考察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需考察考生在个人品德、遵纪守法、社会公德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有无不良反映。请考生自行下载2份《2024年上半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考察征求意见表》(附件二),将此表、人事档案于7月22日交到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5016室,需要调档函的考生请到5024室开具。

      附件一:2024年上半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进入体检考察名单.xlsx

      附件二:2024年上半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考察征求意见表.doc

  联系电话:0482-8299725

  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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