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乌兰浩特市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6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乌兰浩特市党政综合大楼二楼2029办公室
联系电话:0482-8299354 12317
电子邮箱:smw8299093@163.com
附件:乌兰浩特市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乌兰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兴财农﹝2024﹞33号乌兰浩特市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
|||
分配单位 |
项目名称 |
分配资金额度 |
备注 |
葛根庙镇人民政府 |
葛根庙镇种植基地冷藏库建设项目 |
57 |
|
合计 |
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