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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四所一庭”聚合力 多元解纷促稳定

来源: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0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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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乌兰浩特市司法局联合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乌兰浩特市葛根庙人民法庭“四所一庭”联动调解室,调解员正在调解一起长达13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实际情况后,考虑到欠款时间过长、诉讼成本较高等因素,调解员随即给予正确引导、合理建议,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并就借款本金、利息及还款期限等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在群众家门口化解了矛盾纠纷。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葛根庙司法所所长赵国华刚调解成功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走到诉讼程序。工作人员还将进行双方当事人满意度回访,真正推动“四所一庭”联动工作做深做实。

  在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社会治理中心,经过城郊司法所、辖区派出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共同努力,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消除了误会和隔阂,并成功签订了民事调解协议书。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当事人谢青梅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谢青梅高兴地说:“我家是搞工程的,甲方欠工程款一直没给,拖欠很长时间,找到城郊司法所给调解,工程款给追回来了,调解得很成功。”

  “通过开展‘四所一庭’法律服务工作,我们律师在整个案件调解过程当中帮当事人化解矛盾,通过法律问题的分析、法律法规的普及,让当事人能够顺利达成和解。”内蒙古红波律师事务所朱红波介绍道。

  多元解纷,多元是关键。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在积极推进“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的同时,还组织协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12345热线中心、社会治理中心以及多个行政主管部门,立足警源、诉源、地源和事源,聚焦易激化的风险矛盾、复杂难解的矛盾纠纷、主动发现的矛盾纠纷和党委政府关注的矛盾纠纷同步开展排查化解,力争达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截至目前,乌兰浩特市共建立“四所一庭”联动小组14个,召开“四所一庭”联席会议34次,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18次,联合调解案件118件,预防纠纷5件;司法所与法庭联合调解案件33件,提供法律服务咨询114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1人次,开展法治讲座40余次,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郝正一表示,为探索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乌兰浩特市司法局搭建了“四所一庭”的工作机制,通过形成合力来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真正地把基层治理落到实处。下一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继续推进“四所一庭”工作,让这项工作机制化、常态化,真正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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