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随意扔?乌市城管会出手!
乱倒垃圾非小事
侥幸心理不可有
让垃圾正确“归位”
爱护每一寸土地
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随着城市进程的加速发展,城市建筑加快了“新陈代谢”,人们的居住环境不断改善,随之而来的是建筑垃圾日益增多的困扰,如何处置建筑垃圾成为了一道难题,部分人则选择了随意处置,这样的行为不仅易造成扬尘污染、破坏土壤质量,而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5月21日,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男子在乌兰哈达镇政府北侧空地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立即上前阻止并对现场拍照取证,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督促当事人对现场倾倒的垃圾进行清理。同时,执法人员向周边施工队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办理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案件5宗,有效遏制了辖区内建筑垃圾偷倒乱象。城市是我家,守护靠大家。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建筑垃圾要“日产日清”,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同时,我局也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巡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为市民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