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是有生命的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生态、景观和经济价值。乌兰浩特市林草局近年来积极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根据你院要求,现将乌兰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保护有力,对古树名木管理权限进行区域划分
依据《政办【2024】1号2024年1月19日乌兰浩特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将乌兰浩特市43株古树,其中建成区内25株,建成区外18株。由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按照古树所在位置进行管理,即建成区内由市住建局负责管理(25株古树),建成区外由市林草局负责管理(18株古树),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市古树名木管理有责、保护得当。
二、开展古树名木在职党员认领活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积极推进了在职党员主动关注生态保护知识,广泛发动组织在职党员认领古树名木。及时组织在职党员填写《古树名木认领登记表》、《古树名木认领统计表》。根据《古树名木认领登记表》和《古树名木认领统计表》了解的情况,对本单位在职党员认领古树名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党员管护古树名木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做好交流和总结,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党员参与保护古树名木的热情。
三、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调查
2023年7月7日,我局组织专家对古树名木进行了病虫害调查,并针对每株古树的病虫害情况制定了防治措施。
四、制作古树名木标牌
2024年4月在盟林草局组织下进行古树名木信息收集整理,现阶段,我局已将乌兰浩特市古树名木相关材料报送至盟林草局,为下一步全盟统一制作、悬挂古树名木标牌做好准备工作。
五、完善古树名木矢量数据调查及建档工作
2024年6月依据《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2024”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古树名木矢量数据整理,完善古树名木档案管理工作。
六、签订“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书”
2023年12月7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内绿委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首先我向乌兰浩特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函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位于城区内的20株古树名木与管护责任单位及管护责任人签订“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书”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其次,我局向各镇、街道办事处发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位于城区外的23株古树名木与管护责任单位及管护责任人签订“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书”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责任,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七、进行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工作
2023年8月在盟林草局组织下,对乌兰浩特市古树名木进行信息素材采集、制作宣传片,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宣传。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