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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财建【2023】31号中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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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

项目名称:兴财建【2023】31号中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主管部门: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0 日

(盖章)

2023年兴财建【2023】31号中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贴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8万元-补贴计划户数1550户。

(二) 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贴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8万元-补贴计划户数1550户,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保障,提高生活质量。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贴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8万元-补贴计划户数1550户,已在规定时限内将下达补贴资金8万元,全部支付发放完成。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 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租金补贴、实物配租配售等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达到应保尽保,实现新增租金补贴保障家庭,改善住房人口的生活的绩效目标。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了把有限的保障资金真正用于需要的困难家庭,力求“不多保一户,也不漏保一户”。本项目严格按照专项指标及《乌兰浩特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进行管理。补贴按月发放,每月由街道办事处对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补贴政策,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二) 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三) 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本指标总额8万元,本项目严格按照专项指标及《乌兰浩特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进行管理。补贴按月发放,每月由街道办事处对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补贴政策,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按发放标准每月每平6元,2023年我市住房租赁补贴全年累计保障1576户,2010人。本年新纳入住房补贴家庭128 户,168人。退出住房补贴保障家庭160户,221人。

(四)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度年初预算目标租金补贴总额8万元,补贴发放时间为1-12月,按月发放。由于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办事处每月上报情况做人员增减变化。依据《乌兰浩特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乌政字【2008】17号文件)我单位已按月对1-12月享受低保补贴家庭按时发放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每平6元,使用直达资金兴财建【2023】31号文件。本专项在2023年末已全部使用,执行率100%。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住房补贴户数,目标值大于等于1550户,实际完成1576户,分值7.5,得分7.5

2)住房补贴发放次数,目标值等于12次,实际完成12次,分值7.5,得分7.5

2、质量指标

3)住房补贴发放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7.5,得分7.5

4)住房补贴发放足额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7.5,得分7.5

3、时效指标

5)住房补贴发放完成时间,目标值等于12月,实际完成12月,分值5,得分5

6)住房补贴拨付期限,目标值等于12月,实际完成12月,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住房补贴发放金额,目标值小于等于8万元,实际完成8万元,分值5,得分5

8)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目标值等于6元/月/平方米,实际完成6元/月/平方米,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9)无经济效益,目标值0实际完成0,分值1,得分1

6、社会效益

10)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保障,目标值效果显著实际完成效果显著,分值14,得分14

7、生态效益

11)无经济效益,目标值0实际完成0,分值1,得分1

8、可持续影响

12)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保障幸福指数提高,目标值效果显著实际完成效果显著,分值14,得分14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3)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 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 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在住房保障管理的服务中,积极主动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便民服务,将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程序、服务电话等进行公开,及时答复、解决服务对象的诉求,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办事,得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好评。由于上级专项指标下达时间及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实行动态管理,随低保发放的变动而变动。根据办事处每月上报情况都将做人员增减变化,直接影响指标使用情况。重点开展年审工作,对不符合租赁保障家庭进行清理,做到应享尽享。

(二)措施及办法。

兴财建【2023】31号中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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