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乌兰浩特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6-18 08:49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根据《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安盟农牧局关于编报全盟“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申报方案的通知》(兴发改新能字〔2024〕229号)文件要求,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乌兰浩特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开发主体开展公开优选。

  一、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优选内容:优选1家企业作为乌兰浩特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开发主体。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境内

  (二)项目建设规模:试点项目总规模不超过50兆瓦。

  三、优选流程

  发布优选公告(递交申报材料)→优选审查→优选结果公示。

  (一)发布优选公告

  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优选公告。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安盟农牧局关于编报全盟“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申报方案的通知》(兴发改新能字〔2024〕229号)文件及附件要求要求编制申报文件,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范围内递交申报文件。

  (三)优选审查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审查,最终确定1家企业作为乌兰浩特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开发主体。

  (四)优选结果公示

  优选审查完成后,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将选中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四、企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申报企业如用集团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参与申报,应取得并提供其上级总公司(集团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信用要求

  1.“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企业报名及递交申报文件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20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可采用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递交申报文件纸制版2份,现场送达。

  2.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文件地点:乌兰浩特市政府综合办公楼6021室。

  六、联系方式

  优选方: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乌兰浩特市政府综合办公楼6021室

  联系人:马春泉

  联系电话:15148281975(微信同步)

  附件:《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安盟农牧局关于编报全盟“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申报方案的通知》(兴发改新能字〔2024〕229号).pdf

  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