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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举行派驻基层司法所志愿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1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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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促进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效。6月7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举行派驻基层司法所志愿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各相关基层司法所长和新聘任5名志愿人民调解员参加了活动,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涛参加活动并进行了动员讲话,聘任仪式由武玉龙主持。

  活动中,为新聘任的驻所志愿人民调解员发放聘书、新聘任的志愿人民调解员签写承诺书、人民调解员代表发言以及新聘任的驻所志愿人民调解员与驻所所长对接合影留念等程序依次进行。

  张海涛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找准定位。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从源头化解矛盾,把维护好人民群众权益作为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加强学习、提高素养。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熟悉基本法律知识,掌握基本的调解技巧,了解调解平台的操作流程,高质量完成调解工作;三要履职尽责、恪尽职守。要熟知调解工作原则、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以饱满的工作状态依法、依情、依理做好多元解纷工作;四是做好对接工作。新聘任的人民调解员要做好与各自司法所长的对接工作,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调解工作贡献力量。同时要求各司法所长一定要做好“传、帮、带”工作,进一步将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将以此次聘任驻所志愿人民调解员为契机,深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夯实人民调解人才根基,提升调解队伍调纠化纷能力,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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