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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4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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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82-8820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盟、市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8条。涉及预决算公开、人事信息业务工作等情况。我镇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涉及行政许可,未发生政强制和行政处罚处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3年全年本单位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信息管理与公开机制。明确本单位党政综合办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协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无任何其他门户网站,旨在积极配合政务服务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报送工作,明确信息公开报送流程,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强化培训指导。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做到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熟知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数字准确,消息报送具有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信息不泄密、不涉密。三是规范公开程序。镇办公室统筹协调,完善和规范我镇政务公开内容和程序,在本年度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完成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全镇上下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方面的培训使公开内容更加详细,使群众在政府工作中具有参与感。二是加大责任落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加强部门工作中的通力合作,使可公开的工作内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及时公开,进一步调动本单位各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未产生建议和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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